鈑金加工合同
作者:小鋼|點擊:|發表時間:2018-10-17
鈑金加工合同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法規及相關條例。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簽署不鏽鋼操作台鈑金件製作加工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不鏽鋼操作台鈑金件準確無誤的加工圖紙和其他技術要求。乙方收到示意圖後應認真分析圖紙,按示意圖進行生產安排。應做到做工精細、表麵平整光滑、無明顯凹凸不平現象、工件焊接無明顯扭曲變形、焊接密實、去除尖角毛刺。
2、甲方任何修改意見和示意圖必須在乙方開工下料之前,由甲方設計人員簽字認可並寫書麵文件通知乙方。但如乙方已經開始下料製作,甲方再改動圖紙,其責任和損失均有甲方全部承擔,費用應據實計算。
3、乙方合理安排生產,製作過程中如發現某圖紙不詳或結構不合理時,乙方應即時通知甲方進行修改。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甲方的圖紙。同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所定的產品負責保密。
二、定貨數量、單價及交貨期: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定購不鏽鋼操作台4台,單價為32800元/台,總計合同金額為131200元。
2、起訂日期:合同簽署後即刻計時。
3、交貨期定為: 年 月 日
三、交貨地址、付款方式:
1、甲方到乙方生產場區自提。
2、合同簽定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預付金額的50%,即65600,餘款待全部產品加工製作完畢提貨結清餘款65600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脫應當支付餘款。如末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乙方貨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1%違約金。
四、驗收標準與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雙方應遵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變更本合同。因一方原因必須變更合同的,應提前以書麵形式通知對方,並征得同意,達成一致的處理意見。否則給一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其金額按合同總價的進行賠償。
2、乙方生產製作完畢後,應通知甲方質檢人員到乙方生產地進行驗收。驗收標準按甲方所提供不鏽鋼操作台不規範而各項參數不完善的示意圖進行驗收。或以雙方口頭協商達成一致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後,乙方按合同約定進行發貨並付發送清單。若因甲方二次加工或二次運輸所造成的產品變形、碰撞、脫塑,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損失。但乙方有義務配合對產品進行有償修複。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損失。
五、未定條款:
1、本合同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尋求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械解決。
3、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貨款結清後,合同自行失效。
乙方(簽章): 甲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